(二)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局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总体部署,组织各类救援队伍,充分发挥其专业技术优势和特殊作用,积极投入到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当中,除参加本企业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外,有组织有计划地配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到服务范围内的企业参与排查治理隐患。
(三)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的监督管理。选择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在重大危险源、重要岗位和关键部位的监测监控预警系统建设基础上,开展远程实时监控试点工作。
(四)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08〕1号)文件精神,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参与自然灾害隐患排查、除险加固和隐患治理工作。
(五)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机制,赋予其职责,明确检查内容、标准、程序和奖惩制度,推进应急救援队伍紧紧围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等重点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
(六)积极参与各类安全督查和检查,在督查和检查中注意发现总结应急管理方面的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以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以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建设
(一)依照《
突发事件应对法》,积极推进法规和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陕西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陕西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陕西省省级财政资金投入的应急救援资产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完善管理制度。
(二)组织开展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员劳动保障、企业救援队伍提供社会服务、预防性检查等相关工作经济补偿和企业、社会物资用于应急救援的补偿办法等应急管理有关方面的调研活动,为应急管理工作献计献策。
(三)按照《突出事件应对法》和《
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申请建立省级应急救援奖励基金,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