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的新上岗从业人员及农民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三)以全员安全生产培训为基础,着力抓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对未参加过培训的农民工必须按规定培训后上岗;对已参加过培训的农民工按规定进行复训,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和 操作技能。
七、有关要求
(一)对国家总局举办的各类调训班,省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要做好衔接工作,确保落实到位。
(二)省局计划安排的各类培训班,请有关处(室)和承办单位要认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培训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培训方案,组织落实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除上述培训班次外,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各处(室)不再另行组织安全培训班。
(四)各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培训计划,严格培训管理,规范培训市场,重点加强对乡镇领导和乡镇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开展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
附件: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8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一览表
序号
| 培 训 内 容
| 时间安排
| 培训地点
| 培训组织
|
国家总局安排培训
|
1
| 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
| 5月、10月
| 北京
| 省委组织部、
省安监局督办
|
2
| 省局厅级领导干部安全 生产专题研究班
| 5月、10月
| 北京
| 国家总局调训、
省局安排
|
3
| 省局安全监管人员 执法资格培训班
| 5月、10月
| 昆明、大连
| 国家总局调训
省局安排
|
4
| 行政执法实务培训班
| 4--11月
| 待定
| 国家总局调训
省局安排
|
5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专题业务培训班
| 5月、6月
| 待定
| 国家总局调训
省局安排
|
6
| 尾矿库专题业务培训班
| 9月
| 待定
| 国家总局调训
省局安排
|
7
| 冶金安全标准化及安全技术专题业务培训班
| 7月、8月
| 待定
| 国家总局调训
省局安排
|
8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培训班
| 6月
| 待定
| 国家总局调训
省局安排
|
9
| 烟花爆竹专题业务培训班
| 5月
| 长沙
| 国家总局调训
省局安排
|
10
| 档案管理专题业务培训班
| 7月
| 北京
| 国家总局调训
省局安排
|
省局安排培训
|
1
| 市县安监系统安全
监管人员培训
| 5月、9月
| 西安
| 局人事教育处指导、
西安科技大学安培中心承办
|
2
| 市县安监系统安全监管人员
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书培训
| 4月
| 待定
| 局法规信息处指导、
省教育中心承办
|
3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规程标准培训
| 6月
| 待定
| 局安监一处指导
省教育中心承办
|
4
| 全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
安全健康体系培训
| 7月
| 待定
| 局安监二处指导
省教育中心承办
|
5
| 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培训
| 5月
| 待定
| 局危化处指导
省安科中心承办
|
6
| 全省烟花爆竹生产、
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培训
| 5月、6月
| 待定
| 局危化处指导
省安科中心承办
|
7
| 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专题业务培训
| 7月
| 待定
| 局应急救援处指导
省教育中心承办
|
8
| 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
| 5月、10月
| 西安
| 局人事教育处指导、
西安科技大学安培中心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