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授予陕西浩德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国家安全评价乙级资质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8〕105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
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8月6日省安全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授予陕西浩德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陕西裕华隆泰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延安维全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等3家安评机构国家安全评价乙级资质,并予以公布。
获得安全评价乙级资质的3家安评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上的有关规定,依法执业,诚信服务,客观公正科学地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同时,请各市(区)安全监管局和省级有关部门对3家安评机构的日常工作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省安全监管局法规信息处(电话:029-87292027)。3家安评机构的联系方式附后,有关情况将在省安全监管局网站上公布。
附件:3家安全评价机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