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由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实施渔业、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十一)由省公安厅负责组织实施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宾馆、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十二)由省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旅游景点等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十三)由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实施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十四)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十五)由省文化厅负责组织实施网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十六)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十七)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十八)由省安全监管局负责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重点时段安排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时段进行:
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抗灾救灾工作的安排部署,针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以及冬春季节用煤用电增加、春运高峰等因素,认真组织好煤矿、运输、电力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管理,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
3.严把节日放假停产检修煤矿复产安全验收关,严禁停产煤矿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恢复生产,严防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方面的隐患,确保春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