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2008年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安委会发〔2008〕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省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此件,省政府办公厅已以陕政办发明电[2008]16号转发各地各单位)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2008年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请各市及省级有关部门于3月15日前将各自开展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陕西省2008年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精神,特制定我省2008年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排查治理影响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地区、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