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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 “安全生产月”期间全省性活动的组织实施,并综合指导各市(区)、各行业和企业、社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监管局。

  五、活动要求

  各市(区)、各行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切实抓好。要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利时机,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要创新形式和内容,细致谋划,精心部署,务求实效,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一)认真组织开展好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省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等阵地,采取安全生产月专题节目、公益广告、文艺演出、演讲、安全知识和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让安全生产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深入人心。

  (二)切实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各市、各行业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紧紧围绕隐患排查治理这条主线,推动煤矿、非煤矿山、冶金、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积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所属地区重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帮助排查治理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深入企业、深入一线面向广大从业人员,宣传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各市(区)、各部门要充分发动、广泛动员和督促企业自觉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以活动为契机,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大力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活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大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努力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实现安全生产。

  (四)深入开展送安全文化到基层活动。各市(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重点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石油化工、交通运输、电力等行业安全文化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推广一些地方、行业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引导和规范基层安全文化活动,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送安全文化到基层活动,让安全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为创建平安市(区)、构建和谐陕西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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