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8]10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自治区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退耕还林工作的领导,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自治区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陈章良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曾 东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秋华 自治区林业局局长
成 员:高 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廖 坚 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吴 云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黄俊华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蔡德所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韦祖汉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陆 斌 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蒙启华 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廖培来 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