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农家书屋”工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受到农民欢迎的一项利国惠民的德政工程和民生工程。“农家书屋”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为广大农民普及科技知识,传播先进文化,提供精神食粮,体现人文关怀,保障农村群众最基本的文化权益,不断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农家书屋”工程现阶段着力解决农民群众“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的问题。通过在农村建立农民自助读书组织,促进农民读书用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活跃和丰富文化生活,净化农村出版物市场,改善农村文化环境,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农家书屋”工程的目标是“十一五”期间逐步建立起为农民“供书、读书、管书、用书”的长效机制,在农村地区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的农村出版发行服务新格局,达到“农家书屋”体制机制相对完善、服务功能不断加强、出版物发行网络延伸进村、农村出版物市场初步形成的基本目标。有效解决农村出版物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用优秀出版物占领农村出版物市场,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文化阵地。
三、总体思路
“农家书屋”工程要坚持整合各种资源、不搞重复建设的原则,按照“政府组织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民自主管理,创新运行机制”的思路建设与运作。
(一)政府组织建设。“农家书屋”工程由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牵头,自治区“农家书屋”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农家书屋”建设要与农村基层组织活动场所以及基层文化站建设相结合,选择居住相对集中、人口数量较多、文化经济基础较好、农民参与愿望较高的地区,帮助农民建立“农家书屋”。
(二)鼓励社会捐助。“农家书屋”工程鼓励社会各界采用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捐助,扩大投资来源,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三)农民自主管理。“农家书屋”按照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模式进行管理和运行。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由村民民主推荐书屋管理人员,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承担筹建和监督的职责。
(四)创新运行机制。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农村的客观实际,支持具备条件的“农家书屋”逐步开展出版物代销、租售等经营活动,通过经营创收进一步支持“农家书屋”的良性发展,积极探索“农家书屋”运行、发展的长效机制和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络建设的新途径,更好地为农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