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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中国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论坛总体方案的通知

  4.落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自治区外办
  参与论坛接待组工作。
  1.负责落实东盟国家重要嘉宾的邀请与接待工作;
  2.落实会务、宣传材料翻译工作;
  3.协助办理境外嘉宾的往返签证:
  4.落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自治区招商局
  牵头负责论坛招商项目组工作。
  1.负责招商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实施工作,包括拟定招商工作方案和制定区域投资交流会具体实施方案;
  2.负责项目开发与发布,组织开展招商项目衔接和考察洽谈;
  3.参与邀请著名企业工作;
  4.落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南宁市人民政府
  牵头负责公共事务组工作。
  1.负责会议期间南宁市市容市貌的整治,保持机场、车站、主要街道的整洁美观;
  2.协助落实宣传册、大型户外广告标语的策划、制作;
  3.负责南宁市区主要道路的大型户外广告标语的悬挂;
  4.负责电力保障;
  5.负责通信保障;
  6.落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自治区卫生厅
  参与公共事务组工作。
  1.负责参会人员的医疗保健工作;
  2.负责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3.落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自治区文化厅
  参与论坛宣传组工作。
  1.负责11月10日晚宴文艺表演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2.落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自治区交通厅
  参与论坛组、接待组工作。
  1.负责“交通业沙龙”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2.协调考察沿海城市沿途高速公路收费事宜;
  3.落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自治区北部湾办
  参与论坛组、接待组工作。
  1.负责分论坛“北部湾经济区国际国内区域经济合作与开放开发”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2.参与接待工作;
  3.协助落实参会人员赴沿海城市考察的有关工作;
  4.落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自治区工商局
  参与论坛组工作。
  1.参与邀请著名企业参加论坛;
  2.落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自治区旅游局
  参与论坛接待组工作。
  1.协助落实考察活动;
  2.落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自治区工商联
  参与论坛组、招商项目组工作。
  1.参与邀请著名企业参加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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