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落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自治区外办
参与论坛接待组工作。
1.负责落实东盟国家重要嘉宾的邀请与接待工作;
2.落实会务、宣传材料翻译工作;
3.协助办理境外嘉宾的往返签证:
4.落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自治区招商局
牵头负责论坛招商项目组工作。
1.负责招商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实施工作,包括拟定招商工作方案和制定区域投资交流会具体实施方案;
2.负责项目开发与发布,组织开展招商项目衔接和考察洽谈;
3.参与邀请著名企业工作;
4.落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南宁市人民政府
牵头负责公共事务组工作。
1.负责会议期间南宁市市容市貌的整治,保持机场、车站、主要街道的整洁美观;
2.协助落实宣传册、大型户外广告标语的策划、制作;
3.负责南宁市区主要道路的大型户外广告标语的悬挂;
4.负责电力保障;
5.负责通信保障;
6.落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自治区卫生厅
参与公共事务组工作。
1.负责参会人员的医疗保健工作;
2.负责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3.落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自治区文化厅
参与论坛宣传组工作。
1.负责11月10日晚宴文艺表演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2.落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自治区交通厅
参与论坛组、接待组工作。
1.负责“交通业沙龙”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2.协调考察沿海城市沿途高速公路收费事宜;
3.落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自治区北部湾办
参与论坛组、接待组工作。
1.负责分论坛“北部湾经济区国际国内区域经济合作与开放开发”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2.参与接待工作;
3.协助落实参会人员赴沿海城市考察的有关工作;
4.落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自治区工商局
参与论坛组工作。
1.参与邀请著名企业参加论坛;
2.落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自治区旅游局
参与论坛接待组工作。
1.协助落实考察活动;
2.落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自治区工商联
参与论坛组、招商项目组工作。
1.参与邀请著名企业参加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