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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公安厅等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人事部门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承担好牵头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好各类职业资格清理规范的相关工作。各设市财政和物价部门负责全面清理各类职业资格考试、鉴定、培训、发证等环节的收费活动,查处和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各设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各类涉及职业资格的违法广告、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行为等;各设市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和冒用职业资格之名进行欺诈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各设市民政部门配合有关业务主管单位负责清理规范所属社会团体的职业资格相关活动,并加强指导和监督;各设市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并对在清理规范工作中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六、加强领导,注重实效
  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清理规范工作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省劳动保障厅、省人事厅牵头,会同省公安厅、监察厅、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物价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建立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协调机制,共同负责清理规范工作,研究决定清理规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省清理规范工作设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办公室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清理规范两个办公室,分别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各类职业资格的清理规范的具体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办公室设在省人事厅职称管理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职业培训处(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任务涉及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清理规范工作的领导,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本通知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周密部署,尽快实施。要扎实工作,注重实效,严禁敷衍和走过场。要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清理规范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解释和舆论引导,确保清理规范工作有序进行,切实把各项清理规范任务落到实处,高质高效地完成清理规范工作。
  各地在清理规范中遇到的问题和发现的新情况,请及时与省清理规范工作办公室联系。
  附:1、职业资格清理规范情况统计表(略)
  2、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2:
河北省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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