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审核。办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认定、担保、跟踪等业务。
4.劳动合同管理。包括3个功能点。
(1)劳动合同鉴证。办理新订、续订、变更劳动合同鉴证业务。
(2)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报告、查询等业务。
(3)集体合同管理审查。办理集体合同备案、查询、注销等业务。
5.工资管理。包括6个功能点。
(1)工时制度审批。办理综合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申请、审查、备案。
(2)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办理企业年度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备案。
(3)工资协议审查。办理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用人单位签订工资协议的申请、审查、备案等。
(4)工资支付制度备案。办理企业劳动工资管理制度申请、审查、备案查询。
(5)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发布。办理劳动力市场工资调查、统计、发布。
(6)企业人工成本信息发布。办理企业人工成本调查、统计、发布。
6.劳动保障争议处理。包括2个功能点。
(1)劳动保障争议受理、立案。
(2)劳动保障争议案件调解、仲裁。
7.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包括5个功能点。
(1)《劳动保障证》的发放和年检。
(2)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办理劳动保障监察单位的确定、监察内容和程序。
(3)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立案、调查取证、处理、制定处罚决定书、送达、执行。
(4)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办理劳动保障行政复议的申请、管辖确定、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5)劳动保障投诉、举报受理。受理、立案、查处。
8.劳动保障信访。包括2个功能点。
(1)劳动保障信访接待。接待、登记、立案。
(2)信访案件处理。调查、转交办、归档、通报。
9.职业技能培训。包括7个功能点。
(1)技工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查。受理申请、考察、验收、审批。
(2)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申请受理、资格审查、考察、验收、审批。
(3)核准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聘任校长。申请受理、资格审查、核准、证书发放。
(4)技工学校招生管理。招生计划、录取、备案。
(5)民办学校、技工学校招生简章、广告审批。申请受理、审核、审批。
(6)职业技能技工学校毕业生派遣。毕业登记、审核、开具派遣证。
(7)职工培训考核。计划受理、考核审查、证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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