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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劳动保障信息化试点县建设方案》的通知

  三、建设目标
  到2008年底,力争全省70%的试点县初步建成统一的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信息网络覆盖辖区就业服务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并延伸到街道社区和重点乡镇。构建起统一数据源,实现劳动保障各项业务之间的衔接和协作。实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政、地税、银行之间的联网。软件系统逐步涵盖就业、社会保险和劳动关系等主要经办业务,并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服务。2009年底前,全省所有试点县要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四、建设内容
  (一)信息网络建设
  按照《河北省金保工程市域网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建设统一的县级网络机房(建议将机房设置于经办机构相对集中的综合大楼内),构建信息网络平台,上联市级数据中心,横联医院、药店等医保定点单位和税务、财政等相关政府部门,下联街道社区和重点乡镇。信息网络平台由业务网和交换网两部分组成,彼此之间实行安全隔离。对于业务网的广域连接和通过互联网的接入采用VPN技术(附件2(略))。
  业务网上联线路可选用SDH电路(通常由市级负责),横联到网络机房的连接线路可选用ADSL专线(不上互联网,依据通信量可选1M或512K带宽)。县级互联网接入线路依据通信量可选光纤宽带(带宽2M)或ADSL宽带(带宽1M)。街道社区和重点乡镇的互联网接入线路选用ADSL宽带(带宽512K)。
  (二)数据系统建设
  建立统一的县级劳动保障业务数据库。彻底改变就业与社保之间、社保各险种之间数据分设、多头建设的现状,实现业务数据准确和一致。按照劳动保障部“同人同城同库”的要求,在县级对各业务部门分别建设的业务数据库进行逻辑整合。整合工作分两步进行,从最根本的公共信息入手,再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各项业务数据的重组和归并。
  公共信息指服务对象一些相对稳定的自然属性(亦即档案信息)。以就业管理和社会保险有关部门现有数据为基础,通过比对和确认,建立劳动保障公共信息数据库(见附件3)。该库实行统一入口管理,可由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维护。各业务经办机构必须使用并依据公共信息数据库,自行维护其分管业务信息,例如就失业情况、合同签订情况、参保情况、缴费情况、帐户情况、就诊情况、培训情况等。随着机构的逐步整合和新系统的次第应用,最终实现县级劳动保障业务数据统一,并为更高层次的数据集中奠定基础。
  (三)应用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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