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劳动保障信息化试点县建设方案》的通知
(冀劳社办〔2008〕98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经研究,省厅确定了石家庄市平山县等23个劳动保障信息化试点县,并制定了《河北省劳动保障信息化试点县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试点县结合当地金保工程建设实际,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建设工作。未列入试点的县(市、区)也要积极创造条件,推动本地区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河北省劳动保障信息化试点县建设方案
县级信息系统建设是劳动保障信息化工作最基础和最关键的环节。当前数据集中管理、系统整合、体制创新已成为金保工程建设的新特点。按照部《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一五”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十一五”期间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精神,为积极探索县级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业务、人群、功能和网络四个“全覆盖”的新途径,切实做好县级劳动保障信息化试点工作(试点县见附件1),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金保工程总体框架要求,以部省统一规划为指导,以建设资金保障为基础,以网络和业务应用为重点,紧紧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有效支撑各项劳动保障业务经办,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提高监管和决策水平,促进县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县级信息化建设要遵循全省的统一规划,执行统一技术标准,接受统一工作指导。实施工程中要结合本地实际,在统一数据标准的前提下,可制定分步过渡方案,逐步实现数据统一集中。
(二)整合资源,创新体制。充分利用现有网络、信息、设备等资源,把增量投入与存量整合有机结合起来,集约建设,防止各自为政,避免重复建设。解放思想,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合理优化管理体制,促进业务协作和资源共享。
(三)突出应用,注重安全。以需求为导向,以坚持统一数据源为原则,以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为重点,实现信息化建设的应用实效。坚持防管结合,制定和完善各项网络和信息安全政策,建立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