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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2008年50项重点工作上半年进展情况通报的通知

  (七)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38.组织开展重大文化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创作一批现实题材舞台艺术作品和美术作品,举办重大文化成果展。办好第31届世界戏剧节等重大文化活动,组织20台以上五大洲及国内优秀剧目来江苏演出。加快推进省级博物馆、文化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继续开展“和谐文化基层行”送文化下基层演出活动。组织开展“江苏农民读书节”和“好书进万家”有奖阅读活动,出版思想政治、文化道德建设方面的优秀出版物不少于100种。 (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教育厅)

  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全面开展,第31届世界戏剧节等重大文化活动抓紧筹备。南京博物馆、南京图书馆和江苏省美术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全省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达174家。举办26场“和谐文化基层行”活动,占年度计划的86.7%。“江苏农民读书节”和“好书进万家”有奖阅读活动全面推开,出版思想政治、文化道德建设方面的优秀出版物62种。

  39.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江苏省美术馆新馆主体工程,加快实施南京博物院二期工程,做好江苏大剧院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江苏广电中心、石湫影视创意园、新华日报报业集团河西新闻中心等文化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性文化站、数字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 (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厅、财政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广电总台、新华日报报业集团)

  江苏省美术馆新馆建设进展顺利,南京博物院二期工程比选规划设计方案,江苏大剧院项目正在选址,江苏广电中心建设进入设备调试阶段,石湫影视创意园项目开始征地拆迁,新华日报报业集团河西新闻中心建设前期工作已经展开。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和乡村基层服务点建设,集中采购200台数字放映机配送经济薄弱地区。

  40.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做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艺演出等优势产业为重点,扶持发展80个左右文化产业项目。完成全省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工作,加快有线、无线传输网数字化建设。积极推进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动漫基地建设,建设一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支持文化企业集团做强做优。加强网络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全面启动建设“江苏省互联网实时监管系统”,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建设工作。 (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厅、文物局)

  做好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推荐4家企业申报第三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苏州科技文化艺术中心等8家企业被评为第二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加快建设有线、无线数字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苏州已完成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体制改革正式启动,江苏新华发行集团股改上市工作有序进行。南京、苏州、无锡、常州4个国家级动画产业基地申报立项电视动画片45部,5部获准发行。加强网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管理,启用互联网文化单位网上备案系统。江苏省互联网实时监管系统建设完成招标工作,江苏省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中心正在筹建。对涉嫌传播淫秽色情、侵权盗版等视听节目网站进行清理,查处违法网站74家。稳步推进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12个省辖市公布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70%的县(市)和39%的市辖区建立名录体系。

  (八)更加重视改善民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普惠于民。

  41.切实办好改善民生的十件实事。

  (1)切实帮助困难群众就业。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由政府实行保底就业,保持零就业家庭当年动态清零。确保城镇规划区内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享受城镇失业人员同等就业扶持政策。新增城镇就业85万人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万人,辖区内登记失业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率达到60%,确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85万人。 (省劳动保障厅)

  新增城镇就业54.77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7.19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3万人,保持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辖区内登记失业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率达到6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020.5万人,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按寄宿生10%的比例、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750元的标准,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按在校生10%比例、每年生均1000元标准发放普通高中学生助学金,按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为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全部在校生发放助学金,按在校大学生20%的比例发放奖学金和助学金,实现国家助学贷款应贷尽贷,确保所有考上大学的学生不因贫失学。 (省教育厅、财政厅、新闻出版局、人行南京分行)

  向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722万名学生免费提供春季学期教科书。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发放高校国家助学贷款3500万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4.1亿元额度已下达各高校和市、县教育部门。

  (3)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小学和初中分别提高到300元、500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适当提高,普通高校在上年基础上增加600元。增加对苏北、苏中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学生寄宿制学校的投入。全部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支持高校化解债务。 (省教育厅、财政厅)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普通高校生均公用经费预算已经落实。启动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校舍建设”工程。拨付省财政化解义务教育债务经费11亿元,44个县(市、区)如期完成化债任务。省属高校债务化解补助方案初步形成。

  (4)完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继续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效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和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完善大学生医保政策,确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30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0%,农民工参加医疗、工伤保险人数分别达到370万人、380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95%以上,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其中政府补助80元,同时提高困难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水平。 (省劳动保障厅、卫生厅、财政厅、教育厅、民政厅)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538.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2.3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6%,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农民工参加医疗、工伤保险人数达337.7万人和365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5.7万人、55.2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95%,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省财政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力度,补助数额由上年的1亿元增加到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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