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利用外资152.9亿美元,同比增长21.4%。制造业实际到帐外资104.7亿美元,增长14.5%;服务业实际到帐外资39.1亿美元,增长31.3%。苏中、苏北地区实际利用外资分别增长33.8%和40.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2.4和19个百分点。新增9000万美元以上项目95个,增长37.7%。新增外资并购项目46个,协议外资2.2亿美元。
(2)对外贸易实行稳步发展与优化结构紧密结合。加强出口基地建设,提高自主品牌产品、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比重,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鼓励进口先进技术装备和短缺能源资源性产品。提升一般贸易发展质量,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扩大服务外包出口。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有效防范国际经济风险。 (省外经贸厅、国税局、经贸委、南京海关、江苏检验检疫局)
批准建立启东电动工具、兴化不锈钢特钢制品、吴江通信光缆省级出口基地。一般贸易进出口652.1亿美元,同比增长34.4%,其中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分别出口172.49亿美元和47.55亿美元,增长52.6%和107.2%。服务贸易进出口47.86亿美元,增长41.5%,其中出口14.76亿美元,增长36%。服务外包合同协议金额4.4亿美元,增长160%。完善江苏省出口美国、欧盟主要产品监控预警平台,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
(3)“走出去”实行企业主动与政府推动紧密结合。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和省外设立生产基地、资源基地、营销网络和研发机构,大力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尼日利亚莱基自由贸易区和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招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和完善“走出去”的扶持协调服务机制,提高“走出去”的组织化程度。境外中方协议投资额增长25%,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完成营业额增长10%。 (省外经贸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国税局)
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尼日利亚莱基自由贸易区和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其中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已有6个项目正式签约。核准境外投资项目122个,同比增长8.9%;中方协议投资4亿美元,增长64.8%;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完成合同额和营业额达28.99亿美元和21.04亿美元,分别增长27.2%和9%。
(4)开发区建设实行集约发展与功能叠加紧密结合。积极推进各类开发区功能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体制创新,全面提升开发区产出效能和整体发展水平。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园区和特殊功能区域,继续推进生态工业园建设。 (省外经贸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厅、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南京海关)
全省开发区完成业务总收入2.67万亿元,同比增长32.6%;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61.8亿元,增长36.8%,高于全省增幅7.3个百分点;实际利用外资113.6亿美元,增长32%,高于全省增幅10.6个百分点。修订完善《江苏省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评价办法(试行)》,规划建设无锡宜兴环保产业设计园、常州金坛光伏产业园等一批特色产业园区。苏州工业园、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过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验收。
(六)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4.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努力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区域和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差距,继续推进“千校万师”支持农村教育工程。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重视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加强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继续支持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大学建设,启动15所省属重点高校建设工作。逐步提升职业技术教育人才培养层次,重点办好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中等职业院校以及省重点技师学院,新培养技师、高级技师2万人。鼓励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省教育厅、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发展改革委、人事厅)
全面实施“千校万师”支持农村教育工程,2000多名教师赴对口学校长短期支教。安排普通高中招生51万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50.6万人。实施“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扶持苏北苏中地区改造1000所公办幼儿园,创建500所省优质幼儿园。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基本建成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启动“211工程”三期建设,支持13所省属重点高校、80个省重点学科建设。推荐2所学校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确定8所学校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重点建设25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新培养技师、高级技师10216人,占年度计划的51.1%。依法建立民办高校督导工作制度,健全鼓励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工作机制。
35.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格局。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医疗服务机构。探索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努力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两网”建设示范县创建率达50%。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发展。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省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公安厅、质监局)
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率达95%。积极推进28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改革试点,社区门诊均次费用比三级医院低40%以上。研究制定公立医院实施管办分开的意见,加快推进省人民医院与南通瑞慈医院的合作。已建民办医疗机构近5600所,占全省医疗机构总数1/4以上。浦口、溧水等48个县(市、区)已制定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创建方案。启动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和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试点,全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机构超过2000家,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近40个。组织开展春夏季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做好环境清理和卫生消杀工作。
36.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建成200个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世代服务中心),在1/3的县全面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 (省人口计生委、财政厅)
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133个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世代服务中心)已实施基础设施改造,目前正在进行设备配置。“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稳步实施。
37.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参加北京奥运会人数、项目、获得金牌数全面超历史,国内年度最高水平比赛成绩位居全国前列。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3万个健身点,在城镇社区建设3000个健身路径(点),100%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建成体育活动中心。40个县(市、区)基本建成公共体育设施“新四个一”工程。 (省体育局)
认真做好北京奥运会参赛备战工作,成功组织奥运火炬在我省传递活动。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3万个健身点、城镇社区建设3000个健身路径(点),以及在284个社区、61个乡镇建设体育健身中心等项目正在进行器材招标。核拨补助资金5370万元,扶持县级公共体育设施“新四个一”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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