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县三级共选派1438名工作队员赴村进行定点帮扶,落实帮扶项目资金1.57亿元。已有农村贫困户135万户、375万人建档立卡,占年度计划的80%。对374个贫困村实施整体推进项目扶贫工程,计划投入1.5亿元支持产业化扶贫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1116家工商企业与1011个经济薄弱村结对帮扶,实现村企挂钩全覆盖。
26.提高城市发展水平。修编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完善相关区域性规划。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实现70%的省辖市建成数字化城管平台、40%的县和县级市完成建设方案。 (省建设厅、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全面展开。《江苏省沿江风光带规划》、《江苏省沿海城镇带规划》等区域性规划已经完成。《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完成起草工作。9个省辖市完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方案并通过论证,其中南京、扬州、盐城3市已投入使用。
27.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区域共同发展。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推进长三角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编制并实施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充分发挥苏北后发优势,努力实现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互动并进,继续推进“四项转移”和南北共建开发区,培育区域支柱产业,加快沿东陇海线产业带建设,加大新一轮沿海开发力度。集中力量帮助宿迁实现更大突破,推进徐州老工业基地振兴,重点支持连云港实现更大发展,加快淮安苏北腹地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发挥盐城在沿海开发中的重要作用。 (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外经贸厅、财政厅、交通厅、水利厅、科技厅)
完成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初稿。省有关部门计划支持苏北发展项目超过200个,专项资金达413.28亿元。批准设立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沭阳工业园、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泗洪工业园和吴江经济开发区泗阳工业园3个共建园区。举办苏州宿迁南北挂钩投资洽谈会,签约项目25个,总投资99亿元。《关于实施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战略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制定连云港发展规划,落实一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完善淮安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淮安机场项目建议书已上报国务院审批。开展灌河综合开发专题研究,加快盐城沿海开发进程。苏中、苏北工业增加值增幅分别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8和3.6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增幅高3.5和6.9个百分点。
(四)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省份。
28.加大节能减排攻坚力度。提高建设项目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和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控制新上高能耗项目。切实抓好冶金、化工、建材、电力、纺织五个重点行业和“国家千家”、“省级百家”重点企业的节能降耗。实施电力节能调度,推进19万千瓦“能效电厂”建设。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开展八大高耗水行业节水行动,万元GDP耗水量比上年下降4%。坚决淘汰污染严重的项目和企业,提前一年完成关闭“小化工”的三年计划。关停小火电机组150万千瓦以上。深入开展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加快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工程,在重点耗能行业、企业推广节能减排技术。积极发展环保产业,推行清洁生产,扩大循环经济试点。整体推进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和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节能。推广应用节能减排先进管理模式,完善和落实相关计量、考核、统计体系。全面落实新的环境价格政策,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围。 (省经贸委、环保厅、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建设厅、交通厅、科技厅、质监局、安监局、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统计局、物价局、电力公司)
组织起草《
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评估制度,全面推进500家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工作。启动实施100项年节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国家重点节能改造项目,预计可节约标准煤280万吨。高效大机组替代发电70亿千瓦时,节约标准煤35万吨。169个“能效电厂”项目已完成104个。开展八大高耗水行业节水行动,确定行动企业753家。关闭“小化工”生产企业726家,关停小火电机组179.49万千瓦,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实施COD、SO2减排项目1508项,推进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公布第四批191家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启动第二批省级循环经济试点。编制交通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新增2200辆环保型公交车,完成3000辆出租车“油改气”工作。深入推进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组织企业申报国家节能技术改造财政资金奖励项目,抓紧实施一批省级节能减排科技创新项目。对168栋省级机关办公建筑进行能耗公示,20栋进行能源审计。制定太湖流域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标准,在太湖流域试行建立排放指标一级市场。
29.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1)扎实推进长江、淮河等重点流域和南水北调沿线、沿海开发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把太湖水环境治理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据国家太湖治理总体方案,组织编制完成江苏省实施方案暨治理专项规划,确定太湖治理工程投资方案和分年度实施计划。今年省财政投入治理太湖资金20亿元以上,太湖流域各市、县新增财力的10%到20%专项用于太湖治理,突出抓好走马塘调水引流、入湖河流综合整治、环太湖生态清淤和环境修复等工程,抓紧做好新沟河前期工作,所有建制镇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饮用水源地管理和保护,抓紧备用水源和应急水源建设,推进城乡区域集中供水。加快南水北调东线治污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运行效果。 (省环保厅、水利厅、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厅、科技厅)
做好长江中下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编工作,继续对主要入江支流水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制定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实施计划,近期将报省政府批准。《江苏省太湖治理实施方案暨专项规划》已形成基本框架,省财政安排太湖治理一期项目专项资金24.23亿元,目前已落实10.46亿元。抓紧推进走马塘、新沟河和新孟河工程前期工作,组织编制竺山湖生态清淤方案。太湖流域4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除磷脱氮改造工程,30个建制镇正在建设污水处理厂,66个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开工建设。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污染源专项整治工作,无锡市长江引水一期、苏州西塘河应急取水工程投入运行,苏中、苏北地区区域供水工程进展顺利。
(2)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和改厕工作。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00万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提高城市扬尘管理水平。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生态修复,开展新一轮限制开山采石工作,全面完成划定禁采区内采石企业的关闭任务。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湖泊管理、湿地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依法打击在长江、河湖非法采砂活动。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继续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新增2-3个省级园林城市。 (省环保厅、建设厅、农林厅、水利厅、卫生厅、国土资源厅、科技厅、海洋渔业局、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