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意见的函
(凉府函〔2008〕99号)
省环保局:
7月24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按照会议安排,现提出我州贯彻意见。
一、深化认识,把握好农村环保政策导向
以党的十七大和第一次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高度,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把农村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更加紧迫、更加重要的位置,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为总体要求,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为基本任务,大力实施《凉山州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率,强化农村环境安全保障,大力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促进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深入调研,全面掌握全州农村环保工作现状
我州通过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保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工程,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但仍面临着人口基数大、总量增长快、分布不合理、结构性矛盾突出等困难和问题,农业人口增长与环境发展也极不相适应。具体表现在:村寨环境“脏、乱、差”问题仍较突出;工业污染源向农村转移趋势日益加剧;土壤污染对食品安全仍构成威胁;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程度亟待提高;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低;面源污染较为突出。因此,必须在对全州农村环保工作情况进一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狠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争全州农村环境质量有一个大的提高。
三、立足实际,抓紧出台《凉山州农村环保工作实施意见》
制定切实可行的《凉山州农村环保工作实施意见》,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农村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农民和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环境保护;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辖区自然生态环境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出发,针对不同的环境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持以点带面、分步实施,抓好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试点示范环保工程,分阶段、分步骤稳步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依靠科技、创新机制,着力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