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公安局、大同市市政公用局、大同市工商局、大同市农业局关于市区内严禁畜力车通行的通告
为了改善市区道路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即日起在市区范围内禁止畜力车通行,具体通告如下:
一、禁行范围:市区御河(含御河大桥和迎宾大桥)以西、北环路(不含)以南、同云路--西环路(含)以东、南环路(含)以北的范围之内,以及御河西路全段、新建南路海通岗至大塘岗等路段,全天候禁止畜力车通行。
二、严禁上述禁行区域和禁行路段内的驻街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户及施工单位等,长期或临时雇用畜力车拉运各类生产、生活物资和建筑材料。
三、公安交警部门在进入禁行区域的路口、路段设立禁止畜力车通行标志,并负责各主要路口的把守和路段的巡查工作。
四、市政公用主管部门及有关区(县)要加强畜力车进城和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的整治,按照管理区域各负其责,确保市容环卫整洁和管理区域内无畜力车经营活动。
五、工商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经营秩序管理,严禁畜力车在禁行区域进行经营活动或拉运货物,并做好场外交易监管工作。
六、农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区(县)、乡(镇)的村民委员会,做好禁止农民驾驭畜力车进城的宣传教育和有关协调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七、为方便农民自产自销的经营活动,在畜力车禁行区域和禁行路段外设立三个临时农贸市场:城南在西河河村以西、大塘路南侧的百事达钢材交易市场;城东在208国道东侧大同二中高中部南800米处地块;城西在振华蔬菜交易市场,进出路线可改在大庆路出口。
八、各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做好畜力车进城的教育劝返工作,凡违反规定闯入市区的畜力车,依法给予扣车和处罚。
特此通告
大同市公安局
大同市市政公用局
大同市工商局
大同市农业局
2008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