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江西省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8]42号 2008年7月4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西省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省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做好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实现中期(2008年)考核目标,根据《
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印发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试行)》,制定本计划。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控制增量、削减存量,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协调配合,综合推进,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江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3.《
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国函[2006]70号);
4.《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
5.《
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
6.国家环保总局与江西省人民政府签订的《江西省“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和《江西省“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
7.《关于同意对“十一五”期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赣府字[2006]79号);
8.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的《“十一五”水污染物、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
9.《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07]31号);
10.吴新雄省长在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11.江西省统计年鉴(2006年);
12.江西省环境统计有关资料。
(三)编制原则。
严格遵循《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试行)》确定的全过程系统控制原则、同口径比较原则、强化动态变化原则、责任分解落实原则和可达性原则。
(四)控制目标。
2008年全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控制在44.8万吨和60万吨以内。各设区市2008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控制量详见表1。
二、现状分析
(一)2007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体情况。
全省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为46.88万吨,较上年下降1.10%,其中工业COD排放量11.06万吨,生活COD排放量为35.82万吨,分别较上年下降4.49%和0.03%。
全省二氧化硫(SO(2下标))排放总量为62.10万吨,较上年下降2.06%。其中火电行业SO(2下标)排放量为31.39万吨,较上年增长0.45%;非电SO(2下标)排放量为30.70万吨,较上年下降4.51%。
(二)污染减排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7年我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与上年相比实现了“双下降”,完成了省政府年初确定的目标。但与2005年相比,COD和SO(2下标)排放量仍分别增长2.58%和1.30%,没有完成进度计划目标,落后于全国的总体进度。全省11个设区市中,抚州、吉安、萍乡、景德镇、九江和宜春等6个设区市与上年相比实现了“双下降”;新余、赣州、鹰潭、南昌和上饶等5个设区市的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与上年相比为“一升一降”。主要为:
一是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重。经过两年的努力,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出现了“拐点”,扭转了多年来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增加的态势。鉴于当前经济发展持续加速,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得到根本改变,新增排放量仍然较大,目前的“拐点”是不稳定的,巩固“拐点”,保持下降的趋势比较难。2008年既要消化当年经济增长和人口增加带来的增量,又要消化2006年未消化的增量,更要完成“十一五”前三年的存量削减任务,任务十分艰巨,形势非常严峻。
二是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缓慢,实际处理率较低,生活COD减排进展缓慢。2007年,我省污水处理厂建设进程加快,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6万吨/日,但由于配套管网建设缓慢,不能有效发挥COD减排能力,全省设区市城市污水实际处理率只有30%左右,南昌象湖污水处理厂(20万吨/日)、红谷滩污水处理厂(20万吨/日)和上饶市污水处理厂二期(4万吨/日)由于管网不配套等原因基本没有正常投入运行。按照《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十一五”期间,全省要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万吨/日,削减COD9万吨。按照省委省政府在两年内完成全省所有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总体要求,2008年,全省设区市污水处理厂将建成并投入运行,第一批共45个县(市)污水处理厂将于2008年8月1日前开工建设,2010年全省所有县(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但由于建设滞后,管网难配套,个别设区市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在2008年只能发挥很小甚至发挥不了减排作用,第一批县级污水处理厂到2009年下半年方能开始发挥减排作用。
三是火电厂脱硫设施建设滞后,投运率不高。2006和2007年,全省新建成现役燃煤机组脱硫设施7座,共计装机容量162.5万千瓦,但经国家核定,脱硫设施投运率仅在50-60%之间,严重影响脱硫效果,未能发挥其相应的减排效应。2007年新建的黄金埠电厂2台60万千瓦、丰城电厂2台66万千瓦机组脱硫设施滞后,致使SO(2下标)新增量加大,加重了2008年减排任务。
四是冰冻灾害带来一定的影响。今年1-2月份我省遭受严重冰冻灾害,为保障电力的正常供应,鼓励燃煤电厂多调煤、多发电。1-2月份全省火力发电量68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20%,SO(2下标)新增量相对增大。持续暴雪、冰冻天气对部分燃煤发电厂脱硫设施造成了损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SO(2下标)减排任务的完成。
(三)减排战略和重点分析。
1.化学需氧量减排。
我省COD排放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工业COD排放总量小,生活COD排放总量大。2007年全省COD排放总量中,生活COD排放量占总量的四分之三以上。二是随着工业的加速发展,工业COD预计将呈较快增长。三是全省生活污水处理率较低,减排潜力较大。全省COD减排总体战略为:严格控制工业COD增量,努力优化工业COD存量,大力削减生活COD排放量,全面完成COD减排任务。
2.二氧化硫减排。
国家确定我省“十一五”末SO(2下标)排放总量控制在57万吨以内,其中电力SO(2下标)排放量控制在19.9万吨以内,非电SO(2下标)排放量控制在37.1万吨以内。2007年,我省SO(2下标)排放总量为62.1万吨,其中电力SO(2下标),排放量为31.39万吨,非电SO(2下标)排放量为30.70万吨。因此,我省非电SO(2下标)排放量已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目标内,而电力SO(2下标)排放量离目标相距甚远,静态削减量要达到11.49万吨,瓶颈现象明显。全省SO(2下标)减排重点应该为电力脱硫。全省SO(2下标)减排总体战略为:坚决淘汰小水泥、小炼钢和小火电等落后生产能力,大力推行“上大压小”结构调整,有效控制电力SO(2下标)增量,加快老机组脱硫设施建设,提高电厂脱硫设施投运率,确保“十一五”SO(2下标),减排任务的完成。
三、新增量预测和减排任务
(一)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1.COD新增量预测。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中预期2008年GDP增长11%,城镇人口以2007年1.77%的城镇人口增长率相同比例增长进行测算(按照环境统计,本计划中城镇人口实际为非农人口),全省2008年COD新增量2.4万吨。其中工业COD新增量为1.7万吨,生活COD新增量为0.7万吨。
2.SO(2下标)新增量测算。
假设2008年全省能源结构与2007年相同,并完成省政府《“十一五”期间各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中规定的万元GDP综合能耗0.94吨标煤指标,火电发电量按照省经贸委《关于下达2008年江西省发电量计划的通知》(赣经贸电能发[2008]7号)控制在480亿度以内,则全省2008年SO(2下标)新增量2.3万吨。其中电力SO(2下标)新增量1.9万吨,非电SO(2下标)新增量0.4万吨。
(二)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根据控制目标和新增量预测,2008年我省COD减排绝对量为4.5万吨,其中静态减排量2.1万吨,新增量2.4万吨。SO(2下标)减排绝对量为4.4万吨,其中静态减排量2.1万吨,新增量2.3万吨。
四、主要减排措施
(一)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减排。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2008年全省“上大压小”关停小火电机组149.21万千瓦(包括2007年已关但未上国家发改委关停小火电机组公告目录的47.21万千瓦);淘汰226万吨烧结矿生产能力的烧结机和1万吨粗铅生产能力的烧结锅,关停落后砖瓦窑生产企业84家、小水泥厂39家、陶瓷倒焰窑企业25家等;关停小造纸企业57家、落后味精生产能力0.5万吨以及一批食品、漂染等企业。继续认真实施江西省“十一五”期间1000台高耗能、高污染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淘汰、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08年淘汰工业锅炉(窑炉)100台。
(二)着力推进工程治理减排。
1.加快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景德镇、萍乡、鹰潭、赣州等设区市及都昌等县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2008年新上污水处理厂10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4.5万吨/日。已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因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导致不能满负荷正常运行,或未能通过环保验收的,如南昌象湖、红谷滩污水处理厂、上饶市污水处理厂二期等,要加大配套管网建设投入,提高处理率。
2.加快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进程。年底即将投运的华能瑞金电厂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施;九江电厂5#机组、新余发电有限公司1#和2#机组、赛得利(九江)化纤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机组以及萍乡电厂共88.9万千瓦机组新上脱硫设施;景德镇发电有限公司5#机组、江西贵溪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和萍乡矿业集团煤矸石电厂进行锅炉脱硫改造。
3.抓好工业废水和废气重点治理工程。通过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上环保设施等措施,重点抓好电力、钢铁、建材等企业的工业废气治理项目;重点抓好造纸、化工、食品酿造、纺织印染等行业的工业废水治理项目,促使其达标排放。
(三)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减排。
1.建设在线监控设施。按照国家公布的国控重点企业名单,分期分批完成重点污染监控企业在线监控设施建设。
2.加强监督性监测。所在地的市、县环境监测部门至少每季度对重点污染监控企业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每个月对重点减排项目进行监测,没有监测能力的,由设区市环境监测站执行。监测结果要与自动监测数据比对,并及时进行分析。各级环境监测部门对国家和省重点污染监控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时,适当选取不通知被监测单位的突击监测方式。对超标排污企业,通过实行强制清洁审计来达到减排目的。
3.加强环境执法监督。所在地的市、县环境监察机构至少每月对重点污染监控企业和减排项目进行一次现场执法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和自动监测、监督性监测数据,会同有关部门逐月核定其各类污染物排放量,并据此征收排污费。省环境监察局进行重点抽查。严格杜绝偷排行为,通过提高企业稳定达标率来达到减排目的。
五、可达性分析
(一)COD减排可达性分析。
1.预计减排量。汇总各地上报的减排项目,如各设区市能够按照本市2008年污染减排计划完全执行到位,全部得到国家认可,没有扣减任何监测监察系数,则全省可实现COD减排约6.9万吨。其中35个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可实现COD减排约2.0万吨;192个关停淘汰项目,可实现COD减排约1.7万吨;157个污染治理项目,可实现COD减排约3.2万吨。
2.风险评价。减排计划属事前预测范畴,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有的污水处理项目难以按时建成,有的可能由于管网不配套不能满负荷正常运行,有的淘汰关停项目可能不能按时到位等原因,减排计划执行得好坏就成为能否完成2008年减排任务的决定因素。如今年的污染减排计划执行得较好,全省可实现COD减排约4.7万吨,基本完成年度削减任务。
(二)SO(2下标)减排可达性分析。
1.预计减排量核算。汇总各地上报的2008年度减排项目,如各设区市能够按照本市2008年污染减排计划完全执行到位,全部得到国家认可,没有扣减任何监测监察系数,则全省可能实现SO(2下标)减排约12.4万吨。其中14个火电机组脱硫工程可实现SO(2下标)减排约5.0万吨,30个小火电淘汰项目可实现SO(2下标)减排约2.9万吨,262个非电关停淘汰项目可实现SO(2下标)减排约2.8万吨,89个非电行业SO(2下标)减排项目可实现SO(2下标)减排约1.7万吨。
2.风险评价。由于减排计划属事前预测范畴,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小火电淘汰项目能否按时上国家发改委关停小火电机组公告目录,火电机组脱硫设施能否正常运转等。如减排计划执行得较好,全省可能实现SO(2下标)减排约4.8万吨,基本完成年度削减任务。
六、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
完成2008年度减排目标的数据测算,是基于计划项目如期完成并确保有效减排的前提下,同时没有考虑扣减监测和监察系数,这是完成今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关键。因此必须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确保计划执行及其效果。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绿色生态江西建设。
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始终坚持“三个坚决不搞”,坚持“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理念,坚持走“生态立省、绿色发展”的道路,倡导全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创业”,全面实施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十大工程”和“七个专项行动”,争创一流的水质、一流的空气、一流的生态环境、一流的人居环境、一流的绿色生态保护和建设机制。省政府与各有关责任部门签订了“绿色生态江西建设”责任书,与各县(市)政府签订了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责任书,从2008年7月1日起,全省各市、县用2年时间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含配套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