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主要污染物减排措施
(一)加快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宁夏沙湖纸业、峡光纸业、昊盛纸业、宇华纸业、美洁纸业、国电石嘴山第二发电厂、宁夏大坝发电厂、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平罗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中宁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工程建设,保证这些项目工程按时建成,投入运行。对列入计划不能按期建成脱硫设施的电厂,必须限产限排,限制调度发电量。对不能按期完成碱回收工程的造纸企业,必须及时关停制浆生产线,确保完成今年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
(二)实施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紧紧抓住环保部建设污染减排“三大体系”4个建设项目契机,在2008年底前建成自治区污染源监控中心和5个市级污染源监控中心,并投入运行。全区重点污染源和已建成投入运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各级环保部门实行联网。通过监控网络建设,提高对重点排污企业直接监控的能力。
(三)加大污染治理力度。重点加大对造纸、化工、酿造、制药等重点行业的监察频次和污染治理力度。对长期难以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限产或采取关停措施。加大环境基础设施投入,加快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强化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监管,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提高处理量和处理率。
(四)严格行业准入。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严格新(扩)建项目的审批。新(扩)建燃煤电厂必须同步建设、同步使用脱硫设施。按期关停小型发电机组。严格电力企业环境监管,所有燃煤电厂必须安装与环保部门联网的烟气在线自动监控装置。
(五)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按照我区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加快“十一五”期间淘汰、关停企业的步伐,加强对已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工艺装置、生产能力和产品企业的监督管理,严防污染反弹。坚决关闭和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艺落后、环保不达标的生产设备。
(六)实施监督管理减排措施。在抓好工程减排和结构减排的基础上,加强污染项目管理减排,通过增加对COD、SO(2下标)的在线监测、提高排放标准或排放水平、提高脱硫设施运行率、实施清洁生产等方法进行管理,确保按期按时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
六、可达性分析
2008年,通过实施调整产业结构、污染物防治重点工程治理和监督管理减排措施及配套的保障政策,全区预计实现削减COD2.72万吨,其中产业结构COD减排量1.02万吨,工程措施COD减排量1.70万吨,与完成2008年宁夏COD排放总量(13.3万吨)目标所需减排COD2.38万吨相比,可完成年度削减计划;全区预计实现SO(2下标)削减3.78万吨,其中产业结构SO(2下标)减排量1.41万吨,工程措施SO(2下标)减排量2.37万吨,与完成2008年宁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不超过(35.5万吨)目标所需减排二氧化硫3.48万吨相比,可完成年度削减计划。综合上述,必须认真落实各项政策保障措施,有效实施完成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监管减排措施,确保实现2008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控制指标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