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燃煤增量为2644.3-2260.9=383.4万吨。
(3)2008年火电行业SO(2下标)新增量为383.4×(1-100%)×0.8%×0.8×2+383.4×100%×0.8%×0.8×2×(1-85%)=0.74万吨。
2.新增非电SO(2下标)排放量预测。
非电力SO(2下标)新增量=上年单位耗煤非电力SO(2下标)排放强度×(2008年煤炭增加量一电力行业煤炭增加量)。
(1)上年非电排放强度=上年非电SO(2下标)排放量/(上年全社会耗煤量-上年电力煤耗量)。
2007年非电SO(2下标)排放量14.08万吨(2007年非电SO(2下标)排放量=2006年非电SO(2下标)排放量+2007年非电新增排放量-2007年非电新增削减量=11.97+2.263-0.153=14.08万吨),2007年全社会耗煤量4469.06万吨,2007年电力煤耗量2260.9万吨。
上年排放强度为14.08/(4469.06-2260.9)=0.0064(吨SO(2下标)/吨煤)。
(2)2008年煤炭增加量=2008年全社会煤炭消耗量-2007年全社会煤炭消耗量。
2005年全社会煤炭消耗量3501.04万吨,2006年全社会煤炭消耗量3890.26万吨,2007年全社会煤炭消耗量4469.06万吨;2006年比2005年全社会煤炭消耗量比例为11.12%,2007年比2006年全社会煤炭消耗量比例为14.88%,则2008年比2007年全社会煤炭消耗量比例取前两年平均值13%。据此,2008年全社会煤炭消耗量应为4469.06×(1+13%)=5050.04万吨。
2008年煤炭增加量为5050.04-4469.06=580.98万吨。
(3)电力行业煤炭增加量=2008年电力煤炭消耗量-2007年电力煤炭消耗量。
2008年电力煤炭消耗量2644.3万吨,2007年电力煤炭消耗量2260.9万吨,电力行业煤炭增加量为2644.3-2260.9=383.4万吨。
(4)非电力SO(2下标)新增量为0.0064×(580.98-383.4)=1.26万吨。
2008年SO(2下标)新增排放量为火电行业SO(2下标)新增量+非电力SO(2下标)新增量=0.74+1.26=2.00万吨。
四、减排重点实施项目
(一)COD减排实施项目。
根据各市上报的减排项目,2008年,全区共实施COD减排项目30个,削减COD2.72万吨。其中企业事业单位工业废水治理COD削减项目13个,共削减1.18万吨;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5个,共削减0.52万吨;结构调整减排项目12个,共削减1.02万吨(见附表1)。
(二)SO(2下标)减排实施项目。
根据各市上报的减排项目,2008年,全区共实施SO(2下标)减排项目29个,削减SO(2下标)3.78万吨。其中燃煤发电脱硫工程削减项目3个,共削减2.15万吨;非电企业二氧化硫废气治理减排工程13个,共削减0.22万吨;关停小火电机组二氧化硫削减项目3个,共削减1.25万吨;非电企业结构调整二氧化硫减排项目7个,共削减0.16万吨(见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