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的实施意见
(绵委发〔2008〕20号)
科技城党工委、管委会,北川重建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党委、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十分紧迫而艰巨的任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工作机制的要求,推进我市地震灾区对口支援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根据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方案》(国办发〔2008〕53号)和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实施意见》(川府办发电〔2008〕8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对口支援的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有序实施。各县市区要根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确定对口支援的项目、规模和技术要求。与支援方就对口支援的具体内容和方式进行协商,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项目建设任务,有序组织实施。
(二)争取主动,加强协作。各受援县市区要充分发挥恢复重建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开展生产自救,重建美好家园。要加强与支援方的联系、衔接和沟通,建立起良好的对接合作机制,为支援方做好各种服务,有力推动灾后重建工作。
(三)立足实际,创新方式。坚持“硬件”与“软件”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政府主导与市场参与相结合,优先解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条件。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对口支援,提高灾后重建效益。
(四)全面开放,扩大支持。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要大力开展灾难外交,切实加强对外宣传,加大与外界沟通力度,通过各种方式向外界传递受灾情况,发布援建项目信息,积极争取各地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国际社会、国际友好人士等社会各界以资金、人员、技术、项目等各种方式参与援建,整合各类援建和支持力量,加快我市灾后恢复重建步伐。
二、对口支援的主要内容
(一)提供规划编制、建筑设计、专家咨询、工程建设和监理等服务。
(二)建设和修复城乡居民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