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项整治组
组 长:申 泽 市城管办主任
副组长:向福军 市爱卫办副主任
负责重灾县、镇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厕所建设、饮用水管理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四)检查督促组
组 长:宋长江 市创建办常务副主任、市文明办主任
副组长:赵方嵩 市文明办副主任
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特别是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江油市、安县四个重灾县市的卫生防病知识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农村群众自建临时住房户的饮水、垃圾的清扫清运、厕所管理等进行检查督导;组织绵阳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检查,每月一至二次。
二、各阶段工作安排
宣传发动阶段(6月21日至7月3日)。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活动,开展卫生防病宣传,营造强势宣传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调查摸底阶段(6月27日至7月5日)。组织力量调查了解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和乡镇、村的饮水、环境卫生管理、厕所管理、垃圾管理、环境消毒、开展灭鼠灭蝇灭蚊活动等情况,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集中整治阶段(7月6日至20日)。重点解决受灾群众安置点和乡镇、村的饮水、环境卫生、厕所建设、垃圾收集管理、环境消毒、病媒生物防制等方面的问题。
巩固提高阶段(7月21日至9月底)。进一步巩固已取得的卫生防病知识宣传、环境卫生整治、规范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管理等方面的成果,并继续整改,不断提高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水平。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加大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发动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清洁家园,预防疾病。
(二)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加大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清扫保洁力度;组织群众开展自主管理,彻底整治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房前屋后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留卫生死角。
(三)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加大对食品行业的监管力度,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四)对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要落实专人管理、专人保洁、专人防疫,厕所要按要求设置、加强管理,垃圾要定点收集,垃圾、粪便要定时清运、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