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金融支持我市灾后重建工作的意见
(绵委办发〔2008〕37号)
科技城党工委、管委会,北川重建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党委、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关于灾后重建工作有关精神,充分发挥金融业在推动灾后重建和产业结构升级中的重要作用,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金融支持灾后重建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5·12”特大地震给我市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巨大损失,搞好灾后重建面临繁重而紧迫的任务,需要动员和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特别需要金融业提供坚强的资金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金融在灾后重建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主动关心支持金融业的灾后重建和持续发展,积极为金融机构服务水平提升和信贷投入的增长创造更为有利的外部环境。各级金融机构要深刻认识支持灾后重建是金融系统义不容辞的责任,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金融支持灾后重建作为当前重要而紧迫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为灾后社会经济的恢复重建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二、大力支持金融机构修复或重建受损营业网点
市、县金融机构要及时制定灾后重建规划,统筹考虑和合理安排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布局,采取措施尽快修复或调整建设受损营业网点,全面恢复对外正常服务,确保受灾群众和企业正常金融需求能得到及时满足。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金融机构的网点恢复重建工作,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三、积极指导协调金融机构向上争取灾后重建金融支持政策
各级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抓住灾区重建的机遇,积极向上争取特殊金融政策,支持我市灾区重建。对国有金融机构因地震灾害造成的信贷资产损失,要积极争取财政部和各国有金融机构总行及时予以核销;对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因地震灾害造成的信贷资产损失,要争取中央、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核销。对绵阳辖内农村信用社改革央行专项票据出门要积极争取人总行和银监会放宽票据兑付条件,尽快兑付全市14.32亿元央行专项票据。对绵阳灾后重建中的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项目、骨干企业生产发展等,要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安排中长期低息贷款支持。对异地金融机构来绵设立分支机构、对保险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对骨干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或已上市公司募配股等,要积极争取各金融监管机构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