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
(绵府发[2008]15号)
科技城管委会,北川重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按照《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08]5号)有关精神,结合绵阳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
截至2007年底,我市已建成各类农村专合经济组织755个,成员总数24.3万人;目前全市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约5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从总体上看,仍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数量偏少、规模不大、示范带动能力不强、服务功能较弱、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更加积极地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
二、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重点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以农业主导产品为载体,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典型示范等途径,推动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全面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功能和市场竞争力,逐步形成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组织和大中型骨干企业为龙头,遍布农业生产各领域、各环节,民主管理和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运行机制灵活,面向国内、国际农业两个市场的系统化、网络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农民专业合作体系,基本实现农民的组织化、生产的合作化,推进农业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保障,努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二是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和“自主经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以下简称“三民四自”原则)。三是坚持互助互利和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宗旨。四是坚持民主管理。五是坚持因地制宜、多形式发展。六是坚持边发展、边规范。七是坚持依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