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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灾后城市管理工作的通知

  (九)整治、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涪城区政府、游仙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科创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

  (十)取缔以街为市,加大对跨门(占道)经营、游商小贩的清理。

  牵头单位:市城管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巡警)、工商局、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市城管联合执法大队

  (十一)加强公共场所犬只管理,禁止市民敞放敞养,捕杀无主犬只。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巡警支队、市畜牧局、市卫生局、市城管办

  二、精心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市级新闻单位要加强对市容市貌、城市秩序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城市管理的目的和重要意义,宣传城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宣传灾后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事例,宣传市容秩序管理的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为灾后城市管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实施阶段(7月11日至8月10日)。组建城管联合执法片区六、七、八、九执法中队,充实人员,完善装备。健全城管基层组织。各职能部门依据工作任务分工,按照“先易后难,规劝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市容市貌、城市秩序实施综合治理,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11日至8月底)。8月10日前,由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自查,做好自查总结。8月中下旬,由市城管办会同市目标督查办公室,根据各责任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和考核。对部门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成效不明显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得力,成绩突出的,要通报表彰。

  三、加强保障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建设局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办、市巡警支队、市交警支队、市工商局、市卫生局、涪城区政府、游仙区政府、高新区、科创区、经开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申泽同志兼任。

  (二)健全城管机构。为确保市容秩序管理工作正常开展,高新区、科创区、经开区等园区应建立健全城管机构,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城管组织的积极性。增加市城管联合执法队伍人员,分别从建设、工商部门抽调8名工作人员充实到新成立的公安巡警六、七、八、九大队,从事城管联合执法工作,招聘城建监察协助执法人员80名,确保城管执法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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