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农贸市场和食品卫生管理,防止病从口入
尽快修复受损农贸市场基础设施,疏通排水沟,配置垃圾桶,加强清扫保洁,及时清运垃圾,减少蚊蝇孳生。确因农贸市场受损需开设临时市场的要做好规划,完善必要的环卫保洁设施,落实保洁制度和人员,各级工商、城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对县城、镇乡和农村群众生活饮用水的监督管理。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农村群众生活饮用水的水质监测,指导、帮助、督促农村群众对自备饮用水进行消毒,鼓励群众喝开水,确保饮用水安全。要强化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对农村群众婚丧嫁娶宴请活动的卫生指导和监管。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要避免购买和食用摊贩销售的未包装的熟肉和冷荤菜,食品要生熟分开,现吃现做,所有现场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剩饭菜一定要在食用前单独重新加热,存放时间不明的食物不要直接食用,防止食物中毒。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镇乡、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周边餐饮行业的卫生监督、监测和管理工作,指导完善消毒设施,监督定期消毒。
(五)加强城乡结合部、农村场镇、村社的环境卫生管理
各地要加强城乡结合部的管理,组织和动员群众清除房前屋后垃圾,疏通沟渠,拆除违章建筑,进一步完善城乡结合部卫生设施,设置必要的垃圾池或垃圾桶,垃圾要定点收集、定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要加强废品回收站(点)的管理,做到收废不见废,废品要及时清运,不得成为鼠、蚊、蝇的孳生场所。镇乡要落实专人负责场镇环境卫生管理,配备与环境卫生相适应的清扫保洁队伍和环境卫生监督员,根据场镇大小设置必要的垃圾桶、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集中填埋处理,受灾较重场镇的生活垃圾经卫生防疫处理后,有条件的要运至县(市)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不具备条件的由环保部门选定符合条件的垃圾处理点,就地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填埋。村委会要组织和发动村民彻底整治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房前屋后垃圾,要组织人员加强清扫保洁;县城、乡镇周边村社农村群众生活垃圾要统一收集,集中处理;距镇乡较远的村社农户的生活垃圾要以村社为单位统一收集,集中填埋处理。
(六)加强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的管理
各地要把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作为当前卫生防病工作的重要任务,务必切实抓紧抓好。各安置点要确保“五有四强化”落实到位,即有防疫队、有医疗站、有厕所、有垃圾堆放处、有开水供应点,强化发动群众参与、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强化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强化爱国卫生工作的检查评比;厕所要按要求设置、加强管理,每日用生石灰或漂白粉消毒;合理设置垃圾桶和垃圾收集点,生活污水定点倾倒,垃圾定点收集,垃圾、粪便定时清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及时用药物对垃圾收集点与污水倾倒处进行消毒杀虫,控制蚊、蝇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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