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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四个亲自”要求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通知

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四个亲自”要求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通知
(绵委办发〔2008〕41号)


科技城党工委、管委会,重建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党委、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的“四个亲自”要求,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四个亲自”要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通知》(川委办〔2008〕9 号)要求,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就我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1 月15 日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能够推动全局工作的好制度,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每年都要检查落实情况。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领导成员要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对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失职行为,该追究什么责任就追究什么责任,决不包庇袒护。”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认识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制度,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党的十七大制定的反腐倡廉战略目标顺利实现的有力措施,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推进我市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政治保证的现实需要。

  二、切实负起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职责

  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增强抓反腐倡廉的自觉性,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总体工作目标之中,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和灾后重建之中,从实际出发,对本地区、本单位重大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研究决策、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组织实施、亲自听取汇报、亲自督促检查、亲自阅批重要信访件,杜绝“只挂帅不出征”、“只牵头不落实”等问题,切实担负起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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