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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15部门《关于实施“万村党建富民、建设美好家园”行动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15部门《关于实施“万村党建富民、建设美好家园”行动的意见》的通知
(川委办[2008]11号)


各市(州)、县(市、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部门党组(党委):

  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局、省农机局、省畜牧食品局、省扶贫开发办《关于实施“万村党建富民、建设美好家园”行动的意见》已经省委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2008年7月4日

关于实施“万村党建富民、
建设美好家园”行动的意见

  “5·12”汶川特大地震,造成全省19个市(州)近万个行政村不同程度受灾,灾后重建任务艰巨。为切实加强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广大党员在灾后重建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模范带头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灾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实施“万村党建富民、建设美好家园”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总体取向,以搞好灾后重建、巩固执政基础为主线,以健全灾区党组织、加强村级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为重点,不断整合城乡党建、行政和社会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产业经济,促进灾区群众增收,增强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探索党建助推灾区发展的新路子,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城乡党组织互帮互助长效机制,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效率的原则,从2008年起,连续3年,对近万个受灾村进行集中建设,力争实现“四个一”目标。

  (一)建强一个村级班子。

  村级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明显加强,群众对村级班子和支部书记满意率达到90%以上。逐步实现村干部队伍以年龄45岁左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为主体,村干部中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的干部占75%以上,青壮年党员中创业型、致富型、带富型党员占7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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