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

  七、围绕改善民生、保障民本,健全就业促进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二十九)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认真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完善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健全管理服务体系,以创业促进就业,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完善对零就业家庭和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研究和实施地震灾区的就业援助政策。推进成都等地统筹城乡就业试点,研究扩大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范围。规范协调劳动关系,基本完成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组织建设。(省劳动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

  (三十)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在全省基本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省级统筹。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积极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在成都、广元、攀枝花3个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基础上,再增加10个市(州)开展试点。推进高风险企业和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选择2-3个扩权强县试点县(市)开展失业保险省级统筹试点。研究和实施地震灾区社会保险的特殊政策办法。(省劳动保障厅)

  规范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优抚保障机制,促进社会福利逐步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省民政厅)

  (三十一)加大住房保障改革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住房保障的意见精神,全省所有市、县对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实现应保尽保,落实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深化以住房分配货币化为主的住房制度改革,完善省级单位住房补贴方案,研究制定完善职工住房制度的政策办法。探索建立农村房屋产权制度。研究完善地震灾区居民房屋毁损重建的扶持政策。(省建设厅)

  (三十二)强力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在就业、社保、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城镇居民同等对待。探索异地安置地震灾区受灾群众的户籍管理办法,降低灾区农民工进城落户条件。(省公安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