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积极探索资源开发新机制。在资源富集地区特别是地震灾区开展资源开发新机制试点,创新资源开发模式。全面推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转变,探索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逐步完善土地矿产资源资产收益分配机制。(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安监局、省水利厅)
(二十四)完善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和完善水价形成机制,规范执行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对发电企业和采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适当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在有条件的城市实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实行计划定额管理,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省物价局)
(二十五)健全节能减排的促进和保障机制。将能耗降低和污染减排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淘汰落后产能激励机制、节能减排重大技术推广和应用机制、发展循环经济和推行清洁生产的政策体系。积极稳妥开展节能发电调度试点。研究完善地震灾后重建与生态恢复、环境资源保护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环保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
六、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大力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
(二十六)加快教育体制改革步伐。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秋季学期开始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落实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措施。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深化职业教育办学和教学改革。研究完善地震灾区教育援助的政策办法。(省教育厅)
(二十七)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根据国家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意见精神,研究制定实施意见,适时启动试点工作。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制和双向转诊制。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全完善运行机制,研究地震灾区“新农合”补助办法。深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采购制度。(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
(二十八)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加快转变职能。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制,制订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深化国有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推进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四川广电集团“宣传、经营两分开”改革,推行县对乡镇广播电视垂直管理运营体制。研究建立向地震灾区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长效机制。(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广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