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森工企业剥离社会职能改革,完成28户重点森工企业19所学校和24所医院的剥离工作。(省林业厅)
(九)加快推进公用行业改革。完善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制度,健全完善招投标、协议签订、绩效评估等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推动城市供排水、燃气经营企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快市政、绿化、环卫等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剥离行政管理功能,进一步开放市政及设施维护、绿化养护、道路和垃圾清运等作业市场。(省建设厅)
全面完成我省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初步建立起新型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完善地震灾区水利工程恢复重建、防范次生灾害的有效机制。(省水利厅)
(十)继续推进建筑和勘察设计行业改革。以成都、南充、绵阳、巴中等市为重点,加快国有建筑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步伐。大力促进建筑企业结构调整,以骨干建筑企业为龙头,培育、壮大具有设计、施工及综合管理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促进勘察设计单位由现行事业单位转制为科技型企业,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逐步推进以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为主要内容的工程担保制度建设。改革建筑市场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管理,研究完善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建筑市场的有效监管办法。(省建设厅)
(十一)加快产业型科技体制改革步伐。明确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积极构建科技经济相互融合、双向互动的产业型科技新体制。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落实对我省348家示范、试点、培育企业的政策、项目支持。推进建立产学研技术联盟,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完善技术经营体系,健全科技成果市场转化机制。深入实施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科技管理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国防与民用科技协调发展。(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
(十二)不断优化非公有制经济的体制环境。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和监管,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研究地震灾区非公有制受灾企业恢复生产、重建的政策扶持办法。(省经委、省中小企业局)
三、围绕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完善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
(十三)继续深化土地使用和管理制度改革。巩固完善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全省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比例达到100%,探索实行行政机关办公用地、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社会事业用地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健全土地市场体系,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形成机制。稳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切实落实补偿安置的政策措施,建立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稳妥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与吸纳农村人口定居规模相挂钩试点工作。对地震灾区实行支持恢复重建的特殊用地政策。(省国土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