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旅游配套设施。筹建合肥旅游咨询中心,强化合肥旅游集散中心的集散功能。完善旅游景区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普及旅游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加快星级酒店、宾馆建设。大力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旅游信息网,为旅游企业发展构建网上交易和服务平台。
(四)拓宽旅游融资渠道。深化旅游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社会资本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积极探索景区经营权质押融资、股份制融资、国家政策性贷款、银行授信贷款、国债资金、其他专项资金投资等多种融资方式,对条件成熟的旅游景区采取特许经营、合资合作、租赁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市外投资者投资总额在5亿元以上的新建旅游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政策支持。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的市旅游工作指导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旅游业发展,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建立加快旅游业发展目标责任制,完善工作推进和落实机制。
(六)设立旅游发展资金。2008-2010年,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主要用于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建立旅游项目库、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对旅游企业的奖励、旅游市场开发促销、城市旅游形象宣传、优势品牌培育及人才培养等。各县、区要相应安排旅游发展资金。
(七)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各县、区,市直各部门都要增强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意识,通力协作,主动做好配合和促进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旅游基础设施、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和旅游产业政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规划部门要把重点旅游项目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国土部门要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中对重点旅游项目用地给予优先安排。经委、建设、教育、科技、财政、水利、林业、市容、环保、商务、体育、文化、园林、宗教、税务等部门要制定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公安、交通、民航、铁路、卫生、安监、物价、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旅游运输、安全、物价、市场秩序、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推介合肥旅游。
四、重点景区(点)建设项目
(一)肥西县三河古镇:完成杨振宁旧居二期建设;完成刘同兴隆庄二期建设;完成英王府项目建设;完成小南河两岸改造;完成庐剧博览园项目建设;完成李府粮仓项目建设;完成三河博物馆建设;完成孙立人旧居景点建设;建设木兰、滨锋等乡村旅游点。2010年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