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第一、二、三类参评单位中为全市招商引资提供服务的参评单位问卷测评结果报市招商局和市目标办应用。
七、评议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评议工作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依靠人大、政协支持,纠风办组织协调,部门和行业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引导新闻媒体积极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各地区、各部门和行业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层层抓落实,保证评议工作顺利进行。
(二)注重实效,加强整改。被评地区、部门和行业要把评议工作与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要把整改工作贯穿于评议活动的始终,探索和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强宣传,树立典型。被评地区、部门和行业要主动对外公布本单位的职能、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工作目标和承诺内容,大力宣传政风行风建设取得的成果和经验,要注意培养和树立政风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引导和示范作用。
(四)强化监督、严肃纪律。评议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编造、隐匿或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严禁接受被评部门和行业安排的请客送礼、娱乐活动和旅游考察,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部门和行业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评议的组织和参与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参评单位违反规定的,直接列为当年度评议不合格单位,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级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方案。
附件:
参评单位分类
第一类(纠风牵头部门类12个):市经委、市农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市文广局、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二类(执法监督类27个):市建委、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编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市容局(市综合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房产局(市房改办)、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市园林局、市旅游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畜牧水产局、市招管办、市人防办、市质监局、市药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烟草专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