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乡镇干部周转房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8〕1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乡镇干部周转房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
2008年乡镇干部周转房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基层乡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乡镇干部住房条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乡镇工作效率为目标,努力为乡镇干部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稳定乡镇干部队伍,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目标
建设乡镇干部周转房项目20个,解决乡镇干部住房难的问题,逐步改善乡镇干部住房条件。
三、建设标准
按钢混或砖混结构进行建设,设计结构和建筑结构要符合安全和质量标准,适用大方;每个项目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每套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房间的水、电及配套设施比较齐全,所处环境绿化美化,场地道路硬化。
四、项目安排
乡镇干部周转房项目建设分别是:横县、上林县各3个,武鸣县、马山县、隆安县、宾阳县各2个,六城区各1 个。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要在7月10日前上报具体项目,并由县区人民政府向市发改委出具配套资金承诺函,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审核同意后,由市发改委下达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
五、建设资金
市财政今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作为20个乡镇干部周转房项目建设的补助经费,每个项目补助建设经费50万元。各县区要结合自身的财力情况,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超出市财政部分的配套资金由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足额安排,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使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