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展规范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网箱养殖整顿工作
按照《南宁市邕江网箱养殖规划》,在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域内,加大对邕江禁养区网箱养殖的取缔清理力度,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水域--邕江太阳岛至心圩江口段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控制网箱养殖数量,制定合理养殖计划,实行合法办证养殖制度。
牵头单位:市畜牧水产兽医局;参加部门:市环保局、市监察局、市经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工商局、各城区政府、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时间要求:7-11月,每月将工作进度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底前完成治理整顿工作并汇总上报。
(三)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砂场搬迁工作
在完成邕江三岸砂石专业市场建设的基础上,制定限期搬迁时间表,并按照限期搬迁时间表,落实好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所有采砂场的搬迁工作。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参加部门:市环保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时间要求:7-10月,每月将工作进度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底前完成治理搬迁工作并汇总上报。
(四)完成河南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自建“冬泳码头”取缔工作
按照新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条例规定,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游泳和垂钓等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对“冬泳码头”可能造成河南水厂取水口饮用水源的含病原体废水的进入和安全隐患,组织实施对河南水厂旁自建“冬泳码头”的取缔实施工作。
牵头单位:江南区政府;参加部门: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时间要求:7-9月,每月将工作进度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底前完成取缔工作并汇总上报。
(五)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码头工作区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
对距中尧水厂取水点上游约1000米的南宁港务局上尧码头和距陈村水厂不足300米的陈东码头,应根据现状要抓紧做好码头生活污水处理和油污处理达标排放设施建设,制定码头搬迁计划,严格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防洪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装卸任何有毒有害物品及石油类、化工类危险品。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参加部门:南宁港务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