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开展邕江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 员:张跃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鲍新堂  市经委副主任

      梁 文  市建委副主任

      卢志勇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 俊  市环保局副局长

      孔德工  市农业局副局长

      李树卓  市安监局副局长

      王力加  市水利局副局长

      陈志高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平洲  市交通局副局长

      俞安平  南宁海事局副局长

      雷 波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李益群  市工商局副局长

      黄明元  南宁供电局副局长

      郑一平  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覃光周  兴宁区副区长

      黄玉燕  江南区副区长
    
      唐 凯  青秀区副区长

      边作新  西乡塘区副区长

      何东就  邕宁区副区长

      李文锋  良庆区副区长

      徐斌元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李俊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

  四、专项整治工作形式

  主要采取集中检查后,各部门按划分的管理职责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情况按要求报送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拟用半年的时间,完成对威胁我市饮用水源安全重点污染源和隐患点的集中整治工作。

  五、整治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开展化学危险品环境安全隐患督查整治工作

  重点对青龙岗码头、西江码头、仙葫码头、良庆码头等码头开展化学危险品环境安全隐患督查大检查,取缔无证经营码头,做好清理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整顿工作。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参加部门:市环保局、南宁海事局、南宁港务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经委、市发改委、各城区政府。

  工作时间要求:7-9月,每月将工作进度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底前完成执法督查工作汇总并上报。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