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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既有房屋建筑工程抗震性能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备注:1、此表为各小组汇总用;
  2、按现状使用功能,每一种建筑类型(如医疗卫生用房)的建筑填写一张表(项目少时也可多种建筑类型填在同一张表);
  3、须按同一年代、同一结构类型、具有同一性的其它类型顺序排列,将具有可比性的建筑排列在一起,利于第二阶段的核查工作。

  附件5:
  既有房屋建筑工程抗震性能检查情况汇总表(建筑类型:      )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使用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建设年代

竣工验收结论

建筑面积(m2

建筑高度(m)

建筑层数(地上/地下)

结构类型

设防烈度

基础形式

楼板形式

砖混结构是否设构造柱圈梁(其它结构的留空)

改造、加固情况(未进行过的填无)

改建扩建情况(未进行过的填无)

裂缝情况(无裂缝的填无)

设计工程用途

现状工程用途

联系电话

检查结论或处理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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