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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市区老居民小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市区老居民小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徐政发〔2008〕45号 2008年5月4日)


鼓楼、云龙、泉山、九里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2008年市区老居民小区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8年市区老居民小区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关于下达〈徐州市2008年度城建重点工程计划〉的通知》(徐政发〔2008〕1号)精神,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有关标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高市民居住质量、缩小贫富差距、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巩固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成果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以建立老居民小区长效管理新机制为根本,全面提高老居民小区整治成效与管理水平。
  二、整治原则
  老居民小区综合整治与城市拆迁改造相结合,老居民小区的内部整治与外部小街巷整治相结合,老居民小区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统一规划设计、统一预算、统一评审、统一招投标、统一实施、统一验收。
  三、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老居民小区要达到功能基本配套、设施设备基本完好、环境美化绿化、区容区貌整洁、管理规范有序、社区服务到位。
  四、整治范围和步骤
  (一)整治范围:1996年以前建成、建筑面积2万㎡以上(含2万㎡)的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暂不拆迁的2万㎡以下的零星住宅,并入相毗邻的小区,实施统一整治。经统计,我市市区原有成规模的老居民小区192个,除已完成整治的47个小区、17个因列入近期动迁、土地收储计划和城市拆迁改造计划不再整治小区外,重点对128个老居民小区进行整治。
  (二)实施步骤:从市区核心区向外拓展,从街道、道路边沿向内拓展,按先主后次的顺序实施。对审核界定后需整治的128个老居民小区,2008年整治60%(77个小区),2009年计划整治40%(51个小区)。
  五、整治内容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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