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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剑南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剑南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委办发〔2008〕26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剑南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8月7日

南京市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剑南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剑南镇灾后恢复重建,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交给我市的重大任务,是南京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江苏省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精神和要求,为集全市之力支援绵竹剑南镇恢复重建,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对口支援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四个结合。在对口支援中,坚持“硬件”与“软件”相结合,既帮助剑南修复和重建损毁的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又帮助加强技术指导和人才培训;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在加大对剑南支援力度的同时,努力帮助剑南夯实发展基础;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在科学规划基础上,优先解决受灾群众的住房等基本生活条件,优先重建和修复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坚持生产与生活相结合,在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的同时,积极帮助剑南恢复生产、发展经济。

  (二)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把受灾群众的住房加固和重建、群众生活急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及部分直接关系到灾后群众应急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作为援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将有限的援建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剑南镇灾后群众的安居和生活问题,尽快解决受灾群众过冬、孩子上学、百姓就医等问题。

  (三)坚持项目带动。按照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的总体要求,严格依据绵竹市暨剑南镇灾后重建总体规划,把对口支援工作落实到具体项目上,根据先生活项目、后生产项目,先民生项目、后其他项目的方针,按轻重缓急安排实施年度建设计划,确保项目做一项成一项,以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效益来展现南京市的援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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