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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
(渝水执法〔2008〕4号)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精神,切实搞好依法行政工作,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如下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种水事矛盾和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基层,需要认真及时处理和化解,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在很多程度上取决于我们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因此,各区县水利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自身建设,把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基础性和全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着力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二、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一是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与掌握,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并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工作,把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与“五五”普法相结合,从而进一步提高学法、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二是严格行政许可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各区县水利部门在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中,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把水行政许可项目作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切实抓好水行政许可制度的贯彻执行,杜绝乱作为和不作为情况的发生。

  三、进一步做好水事矛盾和纠纷的调解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目前,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涉水项目的开发与建设不断增加,因此,各区县水利部门在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中,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到审查项目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切实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水事矛盾和纠纷的发生。一旦出现水事矛盾和纠纷,要及时进行协调处理,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推进集中统一执法工作,落实专职执法队伍,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问题。二是各区县水利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要求,加大与本地相关部门的协调力度,落实完善水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把行政执法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罚款收入必须全额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三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各区县水利部门要对行政执法的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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