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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8〕107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鉴于自治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领导的工作有较大变动,为保持工作连续性,自治区政府决定对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德  吉  自治区副主席
  副主任:格桑玉珍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参 木 群  自治区妇联主席
      普布卓玛  自治区卫生厅厅长
      胡 新 生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旺  堆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强  秋  区党委组织部纪检组长
      吉村罗追  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
      次成甲措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杨 国 义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蔡 宜 田  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辛 高 锁  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刘 志 勇  自治区民宗委副主任
      张 承 红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云  丹  自治区科技厅纪检组组长
      林 青 海  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主任
      卓  嘎  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主任
      高  玲  自治区农牧厅副巡视员
      金美多吉  自治区广电局副局长
      平措江村  自治区体育局副局长
      党 宗 连  自治区扶贫办纪检组组长
      次仁央金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李 维 星  自治区环保局副局长
      代 永 涛  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仁  真  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杨 淑 文  自治区妇联副主席
      王 登 皋  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
      贺  军  自治区团委副书记
      王 希 伦  自治区高法院政治部主任
      王  平  自治区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刘 红 跃  自治区科协主席助理
      龚 德 民  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妇联,办公室主任由参木群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分别由次仁白珍、朱燕莉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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