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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函[2008]68号文件的意见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08年下半年财政经济政策意见的通知

  (十二)狠抓价格调控和管理。根据上半年我区价格运行的态势和全国7月份的价格形势,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以资源为基础、市场为导向、质量为重点、安全健康为标准的“菜篮子”生产基地,大力促进名、优、特等无公害蔬菜和绿色产品的发展,探索实施农畜产品“绿色通道”工程。建立重要商品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确保不脱销、不断档。进一步做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日报、周报和月报,密切关注价格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意防范少数商品价格出现异常波动。进一步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继续对成品粮、酥油、食用植物油、猪肉、牛羊肉及其制品、液化石油气等与居民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继续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调整的时机和节奏,按照国家的改革方案逐步开展我区资源性产品价格矛盾的疏导工作。严格控制成品油价格调整的连锁反应,今年原则上不出台新的调价项目。加强市场价格管理,严厉打击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打击价格垄断、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变相涨价等行为。组织开展医疗收费、教育收费、涉农价格和收费等专项检查,适时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加大宣传力度,合理引导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市场行为。
  (十三)狠抓消费增长。进一步加大农牧区现代商品流通网络、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综合交易市场及粮食现代物流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继续建设和完善各地(市)农贸市场。稳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双百市场”建设。加快物流业的发展,努力形成西藏特色农畜产品、水产、蔬菜、水果、粮油副食等商品的有效流通网络,丰富、活跃市场。大力整顿和规范消费市场,依法惩治虚假广告、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强买强卖等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十四)狠抓民生改善。要切实做好城镇低收入群体和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价格补贴等相关工作,确保他们的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过快而受到太大影响。继续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努力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十五)狠抓“十一五”中期评估工作。根据《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藏政发〔2006〕73号)的要求,积极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专项评估和综合评估,为“十一五”后两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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