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展示设计阶段,时间为2008年4月至2009年6月。我区依据组委会提供的展示空间和概念策划方案,向上海世博局提交一份展示方案,内容包括详细的展示设计、展示形式和手段、展示工程计划,以及展示实施主体和功能配套要求等。上海世博局将与我区签订参展合同,落实各项参展具体事宜。
三是布展实施阶段,时间为2009年6月至2010年3月。我区将根据布展总体要求和自身需求,提交施工、布展、运营需求和服务要求,上海世博局提供各类服务。
四是展示阶段,时间为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会期:184天。我区将按照组委会有关要求,做好在中国馆西藏展区的各项展示工作,尤其做好“西藏周”(2010年9月5日至2010年9月9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做好各界人士和新闻媒体的接待采访等工作,配合组委会做好各项展示工作。展示阶段结束后,按照组委会有关撤展工作要求,规范、有序地做好后期撤展工作。
上海世博会结束后,自治区拟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召开总结表彰会议,时间初步定在2010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
(二)组织开展“省区市周”活动。为促进各省(区、市)和参展方在经济、贸易、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世博会组委会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设置了“省区市周”。各地可分别在园区内举办一个约五天的“省区市周”。根据组委会安排,2010年9月5日至9月9日,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西藏周”活动,组织有地方特色的艺术精品参与世博会展演,包括剧目、巡演、节庆文艺演出和地方民俗活动等,营造多元文化和多样性文化的多层面互动氛围。我区要提出“西藏周”活动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举办有关论坛。上海世博会筹备和举办期间,将举办一个高端论坛、若干个主题论坛和多个大众论坛。
高端论坛由我国政府邀请各国政府首脑、国际知名人士,工商界、学界、文化艺术界代表人物出席,讨论有关城市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时间预计安排在2010年10月上旬,初定3天(不含预备会议或分论坛)。旨在达成四项成果,即:一份共同承诺(《上海宣言》);一个常设机构(初步确定为“世界城市发展研究委员会”或“国际城市发展研究基金会”);一批高质量的学术出版物;一个可持续推进并逐步建立起权威声誉的国际论坛品牌项目。
主题论坛是对高端论坛战略性话题的分解和展开,由有关地方政府举办,旨在研究当今城市发展的最新趋势并吸纳高水平学术成果,为世界城市发展提供有意义的策略建议和可参照的评价指标。主题论坛主要在世博会期间举办,拟每月组织一次,其中两次在世博园区,四次在国内其他城市。
大众论坛是向公众开放的专题论坛,将多视角、多层面地探讨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话题。在世博会举办前后持续举办100-120场(次)。部分大众论坛将纳入世博园区讨论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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