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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区域气象灾害监测站网建设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区域气象灾害监测站网建设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8〕103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近年来,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中国气象局的关心指导下,我区气象部门积极组织气象灾害监测站网的建设,目前已形成了由48个气象观测站组成的气象观测站网。但在我区12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上,平均2.5万平方公里才有一个气象观测站,与全国平均15个站的水平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且近一半的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没有气象观测站,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区域、气象灾害多发区域、人口集中区域缺少与之相适应的气象观测站网。由于气象观测站点稀少,布局不合理,探测资料短缺,不仅不能反映全区气象灾害发生的实际情况,而且严重制约了对各类气象灾害的预报预警水平。观测站点稀少已经成为制约我区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的瓶颈。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49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决定》(藏政发〔2006〕41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藏政发〔2007〕65号),加快区域气象灾害监测站网的建设,尽快建成布局合理的气象灾害监测体系,强化对基层县乡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提高全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区域气象灾害监测站网建设的重点
  区域气象灾害监测站网是提高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的前提和基础,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社会基础设施。区域气象灾害监测站网建设的重点:一是在“十一五”期间重点完成现阶段还没有气象观测站的各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区域气象灾害监测站网的建设;二是逐步开展农牧、交通、旅游、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等气象灾害监测站网的建设,构建农牧业气象观测网、交通气象观测网、旅游气象观测网、城市气象观测网、生态气象观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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