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规划方案拟定和论证过程中,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开展了该河段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完成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了西藏自治区环保局主持的审查。审查结论明确:规划提出的五个方案均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各规划方案实施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可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对策措施予以控制和减缓;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由于规划方案三的环境影响较小,同意作为规划环评推荐方案。
(二)基本同意规划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果。报告对规划方案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预测内容总体反映了规划梯级电站建设的环境影响与当地环境的特征,基本满足规划阶段的工作深度要求。
(三)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项目环评中,应加强对昌都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移民安置环境、生态恢复及鱼类等保护措施的研究。
五、近期工程
(一)按满足昌都电网的电力需求,考虑开发建设条件较优、工程无重大技术难题、无制约工程建设的环境和社会问题,并结合送出工程等方面综合因素,同意果多水电站作为规划河段水电梯级开发的近期工程,林场、向达水电站可作为后备开发工程。
(二)果多水电站是规划河段的第2个梯级电站,坝址位于热曲汇口317国道上游约4km处,距玉龙铜矿直线距离约75km。坝址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出露的岩性主要为砂岩夹泥岩。电站具有周调节性能,装机容量150MW,保证出力27.4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7.35亿kWh。水库淹没耕地约787亩,安置人口约658人。工程建设难度小,交通方便,输电条件较好,经济指标较优。
六、下步工作意见
(一)建议有关部门开展昌都地区水电开发与铜冶金产业链的规划研究工作,合理有序地开发其丰富的水力和铜矿资源,带动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应积极推进西藏自治区扎曲河段果多电站的前期工作。
(三)鉴于该河段所在区域民族文化独特,移民外迁安置难度较大,库周剩余土地资源在土地质量、自然环境等方面条件相对较差,下阶段应按照《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特点和环境资源条件,重点研究耕地恢复措施,确保移民拥有一定数量的耕地等生产资料。
西藏自治区扎曲水电规划推荐梯级开发方案各梯级电站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略)
《西藏自治区扎曲(西藏段)水电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2007年3月3日,西藏自治区环保局在成都市主持召开了《西藏自治区扎曲(西藏段)水电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审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评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会、水利厅、国土资源厅、林业局、电力工业局、昌都地区环保局、规划设计与评价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与规划环评合作单位、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的9名专家。会议由有关部门代表及特邀专家组成了“报告书”审查小组,成员名单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