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府办函〔2008〕1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广元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广元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二)适用范围
(三)工作原则
二、预防预警
(一)预防预警责任
(二)预防预警机制和行动
(三)地方性金融机构风险防范
(四)平时应急保障建设
三、金融突发事件分级管理权限
四、信息报送与先期处置
(一)信息报送
(二)先期处置
五、应急中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广元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二)相关部门职责
(三)事发地县(区)政府职责
六、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
(二)决策及应急措施
(三)落实措施
(四)应急保障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工作
(二)评估与总结
(三)表彰与处罚
(四)审计
八、附则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迅速有效处置我市金融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金融突发事件的发生,减少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金融、经济和社会稳定,依据《四川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元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金融突发事件,是指在金融活动的某个(或多个)领域或环节突然发生(无法预期或难以预期),在一定地域内严重影响或可能影响金融稳定,需立即处置的金融事件。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市发生的、或极可能波及我市的金融突发事件。
(三)工作原则
(1)关口前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2)掌握情况,及时响应,果断决策。
(3)指挥统一,责任明确,配合协调。
(4)依法处置,稳妥缜密,维护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