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鼓励投资指导目录(2008-2010年)的通知
(粤府办〔2008〕4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鼓励投资指导目录(2008-2010年)》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省信息产业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八月四日
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鼓励
投资指导目录(2008-2010年)
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促进全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快速协调发展,特制定《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鼓励投资指导目录(2008-2010年)》。
一、信息传输服务产业
(一)通信传输业。
1第三代移动通信(3G)网络;
2.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4G);
3.数字传输技术;
4.光纤通信技术;
5.数字网关技术;
6.下一代互联网;
7.宽带网络接入技术;
8.高速宽带骨干通信网;
9.宽带无线接入和新一代移动通信基础设施;
10.卫星通信传输网络;
11.信息传输网络互联互通和融合。
(二)电视传输业。
1.有线数字电视传输;
2.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双向改造和整体平移;
3.基于有线电视同轴电缆的双向宽带网络接入;
4.高清互动数字电视网络;
5.基于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的家庭公共网关;
6.规模化视频交换网络;
7.数字电视地面波无线传输网络;
8.数字化、固态化、智能化无线广播电视;
9.卫星电视传输。
(三)电信和互联网增值服务业。
1面向公众的电信增值服务;
2.面向企业用户的内容提供、应用服务提供、数据管理等数据业务;
3.基于基础电信网的综合信息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