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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建委等单位的通报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建委等单位的通报
(蚌政〔2008〕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市上下积极行动,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支援抗震救灾,积极帮助实施灾后重建。按照省政府紧急部署,我市承担首批2800套过渡安置房和3万平方米中小学临时校舍生产、安装任务。市建委、怀远县人民政府、淮上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在市支援四川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在市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克服时间要求紧、生产任务重、协调难度大、施工条件差、余震频繁发生等困难,迅速组织企业生产、运输,积极协调施工队伍奔赴现场安装施工,按时、保质、超量、出色完成省、市下达的首批援建任务,送去了全市人民对灾区人民的深情厚意,展示了我市的良好形象。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市建委、怀远县人民政府、淮上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他们为榜样,进一步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坚持一手抓抗震救灾工作,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推动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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