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关于开展“法律进机关”集中推进年活动的实施细则
(淄水政[2008]45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的意见》和全市“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服务社会的能力,结合水利实际,制定我局开展“法律进机关”集中推进年活动实施细则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落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为构建和谐水利、推进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学习内容
学习内容:以学习《
宪法》、《
行政许可法》和《
公务员法》为主,重点加强对《
水法》、《
防洪法》、《
水土保持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的学习。
三、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实践,增强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的守法、学法、用法、执法能力,强化干部职工特别是水政执法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良好的法律素养,提高水利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实现法治教育与水利实际工作的紧密结合,全面促进全市水利工作的开展,推动年度水利重点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